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3万吨食醋项目的独立意见
点击:6390 添加时间:2013-04-24 19:47:00 信息来源:
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3万吨食醋项目
的独立意见
我们作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、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的规定,本着促进公司加强经营管理、提升规范治理的目的,对公司工作履行必要监督和提供建设性意见。现就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年产3万吨食醋项目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,从产业战略布局目的出发,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,850万元投资新建3万吨食醋项目,并以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郑州加加味业有限公司增资,责成该子公司负责实施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。经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文件和资料,我们充分知晓了公司该项投资目的和意义,认为有利于公司发挥渠道和品牌优势,及早实现在北方市场的食醋产能布局,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,维护了股东利益,亦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符合《公司章程》、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》的规定。我们一致赞成该项投资计划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。
独立董事签字:
2013年4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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